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严肃信贷纪律 “阳光信贷”服务公告

2020-12-08 10:49:00 来源:海南省农信社

尊敬的客户:

  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下辖19家市县农信社(农商行)努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积极助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加强信贷人员廉洁自律,提升信贷服务质量,现公告如下:

  一、我社实行“阳光信贷十严禁”。一是严禁接受客户吃请和赠送礼品、礼金;二是严禁向客户提出借款、委托接待等不合理要求;三是严禁要求客户为亲友安排工作、介绍工程;四是严禁违规发放人情贷款、借名贷款或冒名贷款;五是严禁以参股、兼职及合作等方式向客户牟利;六是严禁利用职务升迁、婚丧、喜庆等形式敛财;七是严禁弄虚作假,协助客户提供虚假材料、虚构抵(质)押物价值;八是严禁勾结地下钱庄、高利贷人员充当资金掮客;九是严禁与中介合作违规发放贷款或以介绍贷款的名义收取好处费;十是严禁向客户收取我社公示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有个别不法中介冒充我社名义营销贷款,我社申明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办理贷款和信用卡等授信业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过桥转贷”业务。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社名义代办授信业务,收取“介绍费”、“代理费”等费用,均与我社无关。请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您可直接通过我社分支机构、96588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申请贷款,您可享受到我社便捷高效的信贷服务。

  四、如有上述行为发生,欢迎您向我社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我社举报电话:0898-96588。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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