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客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行拟于2025年8月22日开始,对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被吊销的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予以销户。
请符合上述情形的存款人携带相关资料,于公告之日起30天内至我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进行销户处理。对存在有权机关冻结事项、尚未清偿我行债务或其他不能销户的账户,我行不予销户。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营业网点或拨打我行官方客服:0898-96588。海南农商银行不会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向您索要个人信息、账户信息等敏感信息,请不要点击陌生短信链接或扫描不明二维码。请警惕各类转账诈骗行为,不要轻信陌生人或未经核实的转账请求,如遇可疑情况,请立即停止操作。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努力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附件:注吊销账户销户材料清单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