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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于2020年4月8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中“本公司”、“本行”、“澄迈农商银行”、均指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以人民币列示。

  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长周世才、行长李通、财务负责人李小波,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澄迈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Hainan Chengmai Rura1 Commercial Bank Co.,Ltd. (缩写:CRCB)

  二、法定代表人:周世才

  三、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62号

  邮政编码:571900

  联系电话:0898-67623937

  传真:0898-67620101

  互联网网址:www.hainanbank.com.cn

  服务及投诉热线:96588

  四、信息披露网站:www.hainanbank.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注册登记情况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5年12月31日

  注册登记机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RCBGY6J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854H246900001

  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六、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代收代付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买卖实物黄金业务;办理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对外担保;外汇买卖);开办万泉贷记卡业务;开办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管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概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银行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10709.40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76.90

  营业利润6545.24

  营业外收支净额4164.16

  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167.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9908.47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银行
 项目          2019             2018        2017
营业收入        33141.18        35972.52            28175.18  
总资产       1114187.33       1012634.53      902035.38  
股东权益        82410.11         74035.74      61112.39   
经营活动产      177167.02        (100806.50)   (78386.26)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归属于本公       2.37              2.34        2.22 
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银行
项目     2019             2018        2017    
总负债     1031777.23       938598.79     840922.99  
存款总额     987534.15       894155.72     803805.20  
同业存放    478.58             240.14                0          
总额
贷款总额     432653.29       388192.99     346149.42  
 四、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项目           监管标准值   2019      2018    2017   
资本充足率        ≥10.5%    12.32%     14%    12.50%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1.20%     12.87%   11.34%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11.20%     12.87%   11.34%   
流动性比例        ≥25%     34.85%     36.47%   53.80%   
存贷比          ≤75%     49.97%     48.53%   49.55%   
不良贷款比例       ≤5%      4.78%     3.07%   2.72%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10%      7.57%      7.27%    9.26%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15%     10.63%     13.03%   13.45%    
拨备覆盖率       ≥150%    177.92%    233.75%  223.75%   
资产利润率       ≥0.6%     0.57%     0.84%   0.57%    
资本利润率       ≥11%     7.53%      12.34%   7.57%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银行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31625 15929.36  21.28   2409.12  11438.16  12612.82 74035.74
本期增加3162.5  0    0      997.69    1981.01  2254.45 8374.37
本期减少 0      0    21.28     0       0      0     0
期末数34787.5 15929.36  0      3406.81  13419.17  14867.27 82410.11
 
第三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本行存款、贷款、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全面完成省联社任务,存贷款及利润总量、增量连年位居全县第一,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呈现以下特点:
1.各项存款稳健发展;
2.涉农贷款比重提高;
3.内控管理不断加强;
4.利润效益持续稳定;
5.监管指标持续达标;
6.合规经营逐步加强;
7.基层党建得到健全;
8.社会形象显著提高。
二、经营运行情况
(一)存款规模稳步增长市场份额持续稳定
2019年末,各项存款余额98.75亿元,比年初增加9.33亿元,增幅10.43%,完成任务的121%。日均增量5.85亿元,完成任务的167%。其中,储蓄存款余额68.04亿元,比年初增加9.06亿元。本行存款增量占全县增量的107.68%,位居全县同业第一。存款市场份额36.53%,继续保持第一。
(二)贷款结构不断优化,支农支小普惠面持续扩大。
2019年末,各项贷款余额47.63亿元,比年初增加5.47亿元,增幅12.97%,完成任务的166.26%,全年累计投放各项贷款6740笔,贷款金额17.11亿元。其中,当年累放500万元(含)以下贷款4410笔,累放金额9.53亿元,完成任务的112.19%。涉农贷款余额22.8亿元,比年初余额增量2.45亿元,完成省联社下达余额增量任务持续增长的指标。市场占比24.8%,存贷比48.24%。
(三)利润效益持续稳定,经营管理能力日益提高。
2019年末,全年总收入3.73亿元,总支出2.66亿元,计提所得税732.50万元,帐面净利润1亿元。资产总额111.42亿元,比年初增加10.16亿元,增幅10.03%;负债总额103.18亿元,比年初增加9.32亿元,增幅9.93%;所有者权益总额8.24亿元,比年初增加0.84亿元,增幅11.35%。
(四)监管指标持续达标,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2019年末,资本充足率12.32%,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1.2%,分别高于监管要求1.82及3.7个百分点;贷款拨备覆盖率177.92%,高于监管要求(150%)27.9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8.5%,高于监管要求(2.5%)6个百分点。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资金组织,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抓好代理业务,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及职业年金征缴、发放工作;二是注重多元化营销,改变以往过于依赖财政性存款的理念,大力营销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存款;三是注重时间节点,早安排早部署并做好“两卡”服务工作,吸收固定群体存款,增强客户粘性。四是通过科学统计、动态监测存款发展。每周提供动态排名、分析发布《存款情况通报》、沟通协调等多种方式支持督导各网点加大存款营销力度,同时对落后的支行负责人约见谈话。
(二)坚守市场定位,服务地方发展
一是对信贷资产结构进行精准调整与优化。截至2019年12月末,本行500万以下贷款余额15.84亿元,全年累放500万元(含)以下贷款4410笔,累放金额9.53亿元。加大对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截至2019年12月末,共向11个省、市重点项目发放贷款8.52亿元,贷款余额4.47亿元;三是回归本源,为广大民营小微企业雪中送炭。2019年本行为解决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海南建设自贸区(港)发展本土企业及招商引资带来更多的可能性,共向民营及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1.44亿元;向县内3个省级农业示范基地共发放贷款3828万元。是提供金融支持,服务特色产业。秉持“农可贷商可贷,不务正业不可贷;穷可贷富可贷,人品不好不可贷;大可贷小可贷,不讲信用不可贷”的原则,对我县点得上名的特色产品积极主动给予信贷资金支持,如桥头地瓜、福山咖啡、侯臣咖啡、山口蜜柚、福橙、瑞溪“三宝”(牛肉干、腊肠、粽子),新吴鱼鸭混养、永发福鸡、福鸭、福鹅、福羊、福菜等“五福”产业等。截至12月末,涉农贷款余额22.8亿元,全年发放农户贷款4749笔,金额4.82亿元。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服务乡村振兴。2019年本行与县政府共同开展澄迈县支农贷款金融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让青年创业有了活水源头。截止目前,本行已对20多户返乡大学生提供了1000多万元的信贷资金支持,有力支持了青年创业,支持小微企业。
(三)坚持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构建扶贫体系,引进精准扶贫“金融活水”。2019年向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203.6万元,支持产业扶贫贷款8户共计1435万元,带动99户贫困户就业;二是双轮驱动,打好脱贫振兴“组合拳”。积极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主题活动,发动员工在海南爱心扶贫网进行线上或线下消费扶贫;三是以点带面,当好结对帮扶“前线官”。本行领导班子及支行行长负责40户结对帮扶户扶贫工作,每周到贫困户家中走访慰问,了解诉求,积极主动帮助贫困户解决困难;四是夯实基础,让金融之水流不断。目前已为中兴镇孔水村、山口高山朗村、大丰才存村等送去40余套石椅石凳,改变村容村貌,助力乡村振兴。2019年荣获“澄迈县脱贫攻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四)全力依法清收,着力控新降旧。
一是动真格敢于对不诚信的贷款户硬碰硬,依法清收卓有成效,抓大不放小,不良贷款清收做到应收尽收。2019年,本行依法起诉案件33宗,涉及金额615.13万元;执行收回债权案件13宗,涉及金额4665.62万元。二是落实锤。老城旅游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有序进行,目前正办理过户等后续工作。三是保时效。严格保全工作,全年无不良贷款丧失诉讼时效。通过上述清收处置措施,信贷资产风险得到进一步释缓。
(五)促进移动金融扩展,全力践行普惠金融
一是加大手机银行、移动支付扫码渠道业务营销力度,提高人们使用意识。截至2019年末,手机银行年动账率47.53%,超额完成省联社下达年动账率32%的148.53%;新增256户聚合支付商户(收款二维码商户),可支持银联扫码、微信、支付宝、京东等移动支付扫码渠道业务。聚合支付2019年累计交易笔数16.11万笔,交易金额611.18万元。2019年二维码交易笔数达19.67万笔,超额完成省联社下达11万笔任务的178.80%。二是深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全覆盖。大力推行网点服务镇镇通、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电子银行户户通建设。截至2019年末,28个物理网点、99台自助设备、52个金融服务站贫困村(部分美丽乡村)、185个便民服务点,乡镇、农场、行政村全覆盖,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办理各项金融服务,切实打通普惠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深入推进金融惠及民生全覆盖。截至12月末,累计发放社保卡47.4万张,健康卡42.2万张(磁条卡8.3万张,IC卡33.9万张)。针对社保卡、健康卡等客户群体,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免费提供社保卡、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村低保、农业补贴、贷款贴息等财政、社保业务代理以及政府惠民资金代理收缴和发放服务。累计签订社会保险费征缴定期代收合同297家。
优化服务方式,满足多元需求
一是加大文明礼仪服务整改及网点标准化建设力度,提高文明礼仪服务水平。2019年已通过标准化认证并获证营业网点20个。二是全力做好社保卡、健康卡服务工作,确保“两卡”服务零投诉;三开展一系列宣教活动。先后开展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校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宣传等活动,共发放宣传折页2万多份,接受各类金融消费咨询5千余人。2019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件,解决27件,投诉解决率100%。2019年荣获“全国市场质量信用A等用户满意企业”、“海南省市场质量信用A等用户满意企业”等荣誉称号。
提高合规意识内化审慎经营理念
一是严格执行岗位轮换制度,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全年共提拔9人,其中部门主任2人,支行行长1人,部门副经理3人,支行副行长1人,支行行长助理1人,总经理助理1人。对重要岗位轮岗96人次,其中支行副职以上9人,会计17人,柜员70人;组织多种形式的案件防控培训,举办了关于信贷、财务、社保卡、信用卡等培训88期,培训课时362学时,参训人员4051人次,提高了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及业务操作水平;三是持续加强对“九种人”和员工8小时外的覆盖排查,强化案件风险防控;四是根据监管要求,开展“反洗钱工作自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估”、“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等多项自查工作,狠抓监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实行责任清单制,取得良好成效。   
(八)加强职能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贷款下放权限,缩短流程。将30万元(含)以下的抵押贷款及100万元(含)以下内部存单质押贷款审批权限下放至各支行,提高支行投放效率;二是做好全县28家支行事后监督系统上线工作,切实加强柜面风险防范;三是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推进信贷队伍的培养。共有156人取得信贷持证上岗资格,所有支行行长和信贷员实现了持证上岗;四是制定存款、贷款、清收等考核方案,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事的良好机制,激励员工多劳多得,分配机制不断优化,薪酬体系进一步完善。
功成惟志,扬帆奋进正当时;业广惟勤,砥砺前行谱新篇!澄迈农商银行在错综复杂、日益激烈的经济金融环境下成功踏出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在今后的工作中,经营层将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回归本源聚焦主业”不动摇,坚定走质量效益内涵式发展道路,助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全力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现代农商银行!
 
第四章 各类风险管理情况
一、风险管理架构
本行经营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日常制订的多项风险管理政策,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要求,基本体现对侧重控制类型风险的监测与控制,并突出了本行自身经营的特点,是指导本行开展风险管理的纲领。
本行董事会负责审批决策全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根据自身现状和所处经营环境,本行确定了风险管理模式,逐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已建立了包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报告等。
2019年本行稽核部切实履行全面审计工作职责,根据总行稽核工作会议精神,除开展其他阶段性工作外,结合辖内实际情况,先后对辖内28家营业网点进行1次序时稽核、24次专项稽核,共25次以上的稽核检查,多次的全面序时检查和全方位的时时跟踪检查,稽核面达100%。在进行序时检查的同时,根据总行要求及业务发展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了定期储蓄存款账户销等多项专项稽核。
二、风险管理分析
2019年,本行各项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继续快速、协调发展,不良贷款率控制在4.8%以下,贷款拨备充足,操作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确保在对外支付、对内清算的前提下,实现全行资金的平稳运行,确保市场风险在总行控制范围内,各项监管指标均保持在监管要求的范围内。
(一)信用风险管理
一是对信贷风险采取动态管理,并建立信贷风险监测台账。日常通过以诉促收的工作方式,及时化解信用风险。二是建立信贷风险排查常态机制,规范信贷风险排查考核体系。如每年制定《贷款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抽调各部门、支行业务骨干,组建风险排查小组,对存量贷款借款人、担保人及抵质押物等进行实地核实和风险排查,加强本行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三是强化授信风险审查手段,本行通过多维度方式进行业务审查,如运用外部多项查询手段,有效识别高风险客户,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等情况。四是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五是建立对公贷款客户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核实、早处置的管理机制,严控潜在风险。六是对于资金业务,本行主要通过谨慎选择交易对手、集中交易及管理权限等方式,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
本行根据监管《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2019年末本行表内不良贷款余额合计22745.61元,不良率4.78%,较年初上升1.71个百分点,其中参团其他行(社)发放的社团贷款形成的不良9293.2万元占40.86%;本行自主发放形成的不良13452.41万元占59.14%。不良压力较大。2019年本行以现金清收收回不良贷款5537.87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全年清收任务1960万元的282.54%。本行清收主要通过诉讼,方式仍较单一。后期将加快推进不良贷款的化解力度,并持续通过资产重组、委托代理、贷款转让等方式化解风险。
(二)市场风险管理
截至2019年末,应收账款8255.03 万元,应收利息5936.67 万元,其他应收款2318.36 万元。投资类资产138567.25 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34888.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14759.20 万元,历史遗留投资1笔、金额1155万元,资产五级分类为损失类。投资日期为1993年4月,出资1155万元成立澄迈县信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7.47%,该公司己于1993年7月中旬停止营业,2013年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述历史遗留投资仍挂在账上,己全额计提减值准备1155万元,对此类资产,建议下一步予以核销清理。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对流动性的风险管理方式以定期的指标监测为主,按月计算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超额备付率,按季计算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依存度等监管指标。并根据监管的要求,在日常业务分析报告中对流动性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及时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客观预测,并采取应对措施。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从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角度识别和计量。
由于本行主要依据海南省联社资金与自营资金的集中经营和头寸安排,并基于可用资金头寸制定并执行债券投资、存放同业等资金交易业务。本行按各项存款的2%向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缴存清算保证金,按各项存款的11%向央行缴存一般法定准备金和按各项存款的2%向央行缴存超额备付金。本行将超额备付率等管理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实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执行、监测、报告和奖惩问责制度。同时,本行每日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对资金头寸进行监控和分析,并对超限交易及时报告分管行领导。
(四)操作风险管理
2016年以来,本行从构建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着手,从人员、流程、系统和外部因素四个维度开展操作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制度梳理与流程优化,全面防范各种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一是加强员工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有效防范案件。二是通过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全年采取动态的培训模式,加强各项业务的规范操作。三是通过内控管理制度的监督及相关规定,定期排查员工行为动态,掌握员工思想行为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四是严格执行并落实《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处置和问责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加大案件查处问责力度。五是严控操作风险隐患,柜员、会计主管及支行领导班子全部完成轮岗。
(五)声誉风险管理
为确保声誉风险管理到位,本行明确了董事长主抓,分管副行长具体抓,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网络搜索,个别谈话,集体讨论,与媒体、法院取得联系,调阅录像等方式,围绕银行案件和违规问题、服务问题、银行业务发展问题、银行信贷政策及风险防范问题等重点的声誉风险管理。
本行安排专人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并加强声誉风险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现负面舆情,能及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积极进行多方面、多渠道处理,确保第一时间化解声誉风险。同时加强与当地公检法机关、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争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支持和理解。所有客户投诉,经过充分的沟通都得到了客户的理解,并全部撤诉,未发生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第五章 公司治理
一、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召开会议2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全年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7项。
二、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董事会成员共有7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议事会议9次,全年董事会研究审议,并酝酿通过的事项共48项,其中审议公司战略决策及发展布局类议案16项,审议公司财务审计类议案2项,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案防合规类议案7项,审议公司基本制度修订类议案12项,审议关联交易、股权管理等议案10项、审议其他类议案1项。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履行了如下职责:一是不断加强战略管理,促进重大战略性工作扎实落地。2019年,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2021年经营方针和业务发展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支持“三农”发展和明确2019-2021年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比例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坚守服务“三农”战略定位,加大涉农及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二是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优化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股权管理,严格做到股权质押率“只减不增”,并努力高效配合股东做好解质押工作、股权转让工作,稳妥推进股权托管工作,着力整改股东股权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三是持续加强风险管控,防范重大风险。董事会继续以化解信用风险为重点,凝心聚力打好风险防控攻坚战,防案控险确保全年安全稳健运行,防范出现重大金融风险。
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监事会成员共有5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股东监事3名。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召开会议15次,审议74个议案。
四、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共有人员4名。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2名,行长助理1名。
五、本行职能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架构。截止2019年末,设有职能部门23个,设有28家营业网点。
六、2019年度本行薪酬制度及董监高薪酬情况
本行将薪酬政策与公司治理要求、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和人才竞争策略相适应;根据“人岗匹配、以岗定薪、薪随岗变”的指导思想建立薪酬管理组织架构并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薪酬由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性收入构成。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和市场水平相适应。同时,公司的薪酬整体水平对外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对内体现岗位价值和公平性,为公司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晋升通道。
本行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市县行社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执行年薪制考核。其他员工按照《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挂钩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市县联社业绩挂钩薪酬发放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本行员工薪酬延期支付情况如下:
(一)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全年薪酬总额超过5万元的,年终绩效薪酬发放60%,其余40%延期三年后支付。
(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绩效年薪50%当年兑付,剩余50%延期5年支付;监事长、纪委书记绩效年薪50%当年兑付,剩余50%延期3年支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60%当年兑付,剩余40%延期3年支付。
2019年度董事领取税后报酬共62.41万;2019年度监事领取的总报酬共计54.65万元;2019年度高管领取的总报酬共计93.33万元;本行延期支付薪酬金额共计118.8万元。
 
第六章 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19年,本行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现将本行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制度,助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本行董事会及高管层定期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效履职,2019年5月20日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19年度澄迈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的议案》,并听取了《澄迈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计报告》;2019年9月29日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试行)〉的议案》,本行将依据该制度引导各营业网点主动、规范、持续、系统地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消费者技能,履行社会责任
(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一是本行3月15日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澄迈县支行与工商局在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南亚广场联合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二是由法规部牵头、清算中心、电子银行部、信贷部等部门配合,在城中支行设点宣传,摆放相关的宣传折页、悬挂活动主题横幅,并围绕账户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等金融消费安全问题进行风险提示。
(二)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2019年6月11日本行28家营业网点全面启动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6月14日本行金山支行走进金江镇夏富村开展宣传活动,耐心向大家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反假币识别技巧及反洗钱等金融知识。
(三)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宣传活动。2019年8月31日上午,本行参加了由人民银行澄迈县支行组织的“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启动宣传月活动,除此之外,9月1日到30日期间,本行各网点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上街下乡、走进中兴镇孔水村电视扶贫夜校、走进加乐镇乐溪金融服务站、走进长安中学、走进金江镇各大商铺、超市、餐饮店等女性多的场所,针对妇女群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活动,促进金融知识进一步普及,引导了客户观念的有效转变,提升公众金融安全和金融知识水平,增强消费者信心,为社会公众营造了一种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良好氛围 ,同时本行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公众的金融需求,特别是妇女群体对金融服务和金融知识的需求。
(四)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宣讲活动。2019年10月22日,本行在人行澄迈县支行的带领下,走进澄迈县城东小学,以公开课的形式推动金融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给该校五年级的100名学生上了一堂快乐的金融知识趣味教育课,帮助青少年儿童掌握金融基础常识,树立金融安全意识。
     三、公开诚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本行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相关办法、监管规定和省联社制定《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琼农信发〔2018〕38号),在各营业网点公示了金融服务收费,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前台工作人员培训等措施,保证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前,事先告知收费与否及各个服务环节的计费标准(包括减免优惠政策)和收费金额,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四、加强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
    2019年本行加强了对消费者投诉的统计分析,按月份、季度、年度形成投诉统计分析报告,并及时报送监管部门。2019年度本行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件,办结27件,投诉办结率100%。按业务办理渠道分类,营业现场22件,自助机具5件;按投诉业务类别分类。人民币储蓄类7件,贷款类1件,银行卡类14件,支付结算类4件,其他类1件;按金融消费者投诉原因分类,2019年本行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因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18件,因金融机构服务设施、设备、业务系统引起的投诉4件,因金融机构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引起的投诉2件,因营销方式和手段引起的投诉1件,因信息披露引起的投诉1件,因消费者资金安全引起的投诉1件。涉及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类投诉占比最大,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
     五、加强服务延伸,提供消费者满意度
     本行不断改进服务措施,严格执行《关于做好特殊客户人性化服务的通知》(琼农信办字〔2013〕151号)文件要求,做好特殊客户人性化服务工作,2019年,本行提供上门服务百余次,服务数百人,为行动不便客户群体服务提供社保卡上门激活等多项金融服务。同时,本行各营业网点多次组织人员下乡进村为人民群众提供银行卡激活、业务咨询等服务,将温暖的金融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中。
     六、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助推脱贫致富
    一是本行向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203.6万元,支持产业扶贫贷款8户共计1435万元,带动99户贫困户就业;二是积极开展“以购代捐”消费扶贫主题活动,发动员工在海南爱心扶贫网进行线上或线下消费扶贫;三是领导班子及支行行长负责40户结对帮扶户扶贫工作,每周到贫困户家中走访慰问,了解诉求,积极主动帮助贫困户解决困难。目前已为中兴镇孔水村、山口高山朗村、大丰才存村等送去40余套石椅石凳,改变村容村貌,助力乡村振兴。
    七、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
    2019年10月本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琼银保监办发〔2019〕132号)文件和省联社通知要求,对照银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通过自查未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本行将以此次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有关措施,补足工作短板,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八、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机构内部经营绩效考核
      根据《关于下发2019年度业务经营目标暨考核办法的通知》(澄农商发〔2019〕94号),对各支行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考评,考评指标包含支行消保机构设置、协调沟通机制、应急管理体系、工作报告制度、宣传培训、产品服务与管理、投诉处理等多项指标,明确考评结果纳入各支行综合考评的“合规经营类”指标的扣分或加分项,与案件防控、安全保卫等重要工作同等对待,并且将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全辖通报。
     九、做好2018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工作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本行领导高度重视消保考评工作,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行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展开自查考评,重点针对所辖支行行为规范、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投诉处理、配合监管、创新创优等方面对辖内营业部、各支行共28个营业网点2019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价,认真收集整理了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资料,对每个评估项目逐条进行了认真打分,并按时将考核评价材料提交至监管部门。2020年,本行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和省联社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从总行、基层网点、普通员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及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规范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定金融知识宣传规划,开展针对不同群体的公益性、常态化活动,不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培训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业务服务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七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截止2019年末,本行股东合计195名,总股本347,875,000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分为法人股和自然人股。股东必须符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
      截止2019年末,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金额
(万股)
持股比例
1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17745.0273 51.0098%
2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3464.9824 9.9604%
3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2215.8873 6.3698%
4 海南南亚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1739.375 5.0000%
5 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890.0327 2.5585%
6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790.7318 2.2730%
7 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786.665 2.2613%
8 林资民 自然人股东 695.75 2.0000%
9 吴育驹 自然人股东 556.6 1.6000%
10 郭玉堂 自然人股东 535.7275 1.5400%
报告期内股东变动情况:
序号 出售方 变动股数
(万股)
受让方 工商登记时间
1 蔡笃渊 3.3435 王娟 2019/9/3
2 陈立 3.3435 陈运锦 2019/9/3
3 钟高华 3.3435 钟祥权 2019/9/3
4 马小霞 1.6716 王铁环 2019/9/3
5 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 121.0000 黄金刚 2019/12/20
6 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 62.0000 赵聪毅 2019/12/20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
2019年,本行通过利润转增股本,总股本升至347,875,000元。股本结构为股本结构为8家企业法人持股27761.4251万股,占总股本的79.80%,187名自然人持股7026.0749万股,占总股本的21.20%。
三、股权质押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行股东股权质押率为22.57%。本行10位主要股东中,其中3位股东股权未质押,7位股东股权质押率超过50%。为确保股东股权质押真实、合法、有效,严格控制股权质押风险,本行将不断加强股权管理工作。
四、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一)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488位,主要包括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
(二)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4位,主要包括沈强、张亚华等;
(三)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99位,主要包括海南罗牛山实业有限公司、海口欧枫实业有限公司等;
(四)海南南亚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17位,主要包括王汉昌、王韦舜、澄迈宝信实业有限公司等;
(五)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共计4位,主要包括李华英、郭玉堂、王道松等;
(六)郭玉堂,该股东关联方共计7位,主要包括李华英、王道松、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等;
(七)王道松,该股东关联方共计9位,主要包括李华英、郭玉堂、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等;
(八)林资民,该股东关联方共计5位,主要包括海南康美食品有限公司、海口港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九)谭家安,该股东关联方共计8位,主要包括海南侯臣咖啡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王春琼等。
(十)曾令深,该股东关联方共计5位,主要包括海南祥发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祥瑞羽绒开发有限公司等。
五、信贷业务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截止 2019 年末,本行关联交易存量笔数共有52笔,总额1.26亿元,全部为贷款业务。截止2019年末,本行对单一主体最高授信比例、对单一主体及其关联方最高授信比例,关联交易授信总比例分别为4% (监管要求10%)、5.11%(监管要求15%)、15.68%(监管要求50%),均能满足监管文件要求。
(二)授信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存量情况。截止2019年末,本行存量法人关联交易5笔,金额1.65亿元,余额1.13亿元。存量自然人关联交易 44笔,金额0.13亿元。存量法人关联交易占授信关联交易总金额的68.48%,存量贷款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贷款余额(万元)
1 澄迈宝信实业有限公司 3420
2 海口港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00
3 海南康美食品有限公司 1800
4 海南侯臣咖啡产业有限公司 2400
5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380
本行以合规发展为导向,专业、独立地运作,针对关联交易事项就“风险可控、交易公允、合法合规”三原则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关联交易事项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商业原则进行。
 六、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截止2019年末,本行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本行职务 类别 提名股东
1 龙武 董事 股权董事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王韦舜 董事 股权董事 海南南亚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3 郭玉堂 董事 股权董事 海南金玉和投资有限公司
4 张亚华 董事 股权董事 海南龙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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