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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5月27日,本行与关联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金额为2.8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信用贷款,贷款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参照相应期限LPR-95BP执行。重新定价周期为12个月,重新定价日为合同生效日在该周期首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为当月最后一日。浮动周期为12个月。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宏向
  注册地:海口市滨海大道103号财富广场四层
  注册资本:427942.7797万元
  经营范围:天然橡胶生产、种植、加工、销售、仓储、运输,电子商务服务,软件开发,农业种植,化肥销售,土地租赁,土地开发,畜牧业,养殖业,木业,旅游项目开发,酒店,建筑材料销售,机器制造,通讯,进出口贸易,包装业,广告,费用报账、会计核算、资金结算、会计服务。
  与本行关联关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的主要股东,其直接持股借款人64.35%的股权,对借款人有控制作用,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借款人为本行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一般商业原则。本行与借款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该笔贷款业务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行资本净额为301.95亿元,本笔关联交易为授信类关联交易。因本行与借款人两次交易时间间隔短,与借款人累计交易金额5.4亿元,已达本行一季度资本净额的1%,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一、十四、十五条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笔2.8亿元贷款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行于2025年4月28日将该笔重大关联交易提交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符合本行有关重大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同时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
  特此公告。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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