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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于2022年3月2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年度报告中“本公司”、“本行”、“万宁农商银行”均指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以人民币列示。
   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由立信长江(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长陈斌、行长钱光武、财务负责人郑鹏,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宁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Hainan Wanning Rura1 Commercial Bank Co.,Ltd. (缩写:WRCB)
二、法定代表人:陈斌
三、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海南省万宁市望海大道36号
邮政编码:571500
联系电话:0898-62226880
传真:0898-62226880
互联网网址:www.hainanbank.com.cn
服务及投诉热线:96588
四、信息披露网站:www.hainanbank.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注册登记情况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9年10月12日
注册登记机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6562423048B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1898H246900001
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名称:立信长江(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六、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办理个人、对公存款业务;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银行借记卡业务;代理代收代付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概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利润总额(税前利润)           12672.74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13.13
营业利润                       12665.61
营业外收支净额                 7.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357.0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418.93
备注:2021年末净利润10613.13万元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银行
 项目           2021        2020        2019
营业收入         37516.75      34522.5       34340.02     
总资产          1384743       1264412.32     1075398.55
股东权益         96789.46       85439.88      76233.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357.07  213548.25      89631.87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22     2.85         2.27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2020       2019   
总负债     1287953.54     1178972.44    999165.39  
存款总额    1212363.65       1020348.66     956375.90     
同业存放总额    7.30         591.59         266.11     
贷款总额     697192.13      593621.20      538439.31
四、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项目       监管标准值   2021      2020      2019        
资本充足率      ≥10.5%    12.95%   12.96%    12.51%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1.82%   11.84%    11.3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11.82%    11.84%    11.39%    
流动性比例       ≥25%    52.53%    39.47%    39.04%      
存贷比         ≤75%    57.91%    58.18%    57.94%     
不良贷款比例      ≤5%    3.26%     4.29%     3.48%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10%    7.55%     7.75%     9.14%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15%    9.71%     14.57%    16.81%    
拨备覆盖率      ≥150%   198.66%    179.39%   246.97%   
资产利润率      ≥0.6%    0.80%     1.03%    0.97%       
资本利润率      ≥11%    11.65%    15.11%    21.45%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银行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30030 19869.8    2321.84  13195.78 20022.46  85439.88
本期增加  0   8454.8     243.76    4589   -1937.98   11349.58     本期减少  0    0         0      0       0       0
期末数  30030 28324.6   2565.6   17784.78  18084.48   96789.46
六、财务报表附注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行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行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编制本行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会计期间
本行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行的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行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4.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及重大关联方交易情况 
截止 2021年末,本行关联交易存量笔数共有90笔,合同金额12224万元,余额10381.57万元,全部为贷款业务。截止2021年末,本行对单一主体最高授信比例为6.09%,对单一主体及其关联方最高授信比例为6.09%,关联交易总授信比例为9.86%。
截止2021年末,本行存量法人关联交易2笔,余额6400万元。存量自然人关联交易88笔,余额3981.57万元。存量法人关联交易占授信关联交易总余额的61.65%,存量贷款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贷款余额(万元)
1 海南祥鑫实业有限公司 4401
2 海南祥鑫实业有限公司 1999
 
 
第三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本行在省联社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的有效监管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守服务“三农”的初心使命,统筹推进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乡村振兴、深化改革创新和防控金融风险等各项工作,按照省联社“三对”“三转”“四服务”“五大目标”的发展定位,较好的完成了省联社下达的各项任务,存贷款市场份额均列万宁市第一,本行营业部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2020年度公司治理监管评级B级(在全省8家农商行中排名第一),
   二、经营运行情况(账面报表数据)
   (一)存款。各项存款余额116.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2亿元,市场份额占比41.01%,市场份额稳居万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一名。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00.15亿元,占存款总额的86.3%;对公存款余额15.90亿元,占存款总额的13.7%。
   (二)贷款。各项贷款余额69.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6亿元,市场份额占比38.06%,市场份额稳居万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一名。
   (三)经营效益。利润总额1.27亿元,净利润1.05亿元。
(四)监管指标。流动性比例为52.5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82%,一级资本充足率11.82%,资本充足率12.95%,均高于监管要求。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账面报表数据)
   (一)各项业务实现稳步增长
   1.业务经营保持增长。截止2021年末,本行各项存款余额116.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2亿元,增幅为13.74%,完成全年余额增量确保任务11亿元的127.45%,市场份额占比41.01%;各项贷款余额69.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6亿元,完成全年增量任务7.76亿元的133.47%,市场份额占比38.06%,存、贷款市场份额稳居全市银行业第一。
   2.财务指标持续向好。截止2021年末,资产总额138.51亿元,负债总额128.93亿元,所有者权益9.58亿元;全年实现总收入6.18亿元,总支出4.92亿元,利润总额1.27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05亿元;计提贷款损失准备7000万元,拨备覆盖率198.66%;成本收入比46.99%,控制在计划指标47.8%以内,完成省联社任务任务;资本利润率11.55%,完成目标不低于7.8%任务的148.08%;资产利润率0.79%,完成目标不低于0.61%任务的129.51%;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13.56%,完成目标不低于7.8%任务的173.85%;资本充足率12.95%,一级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82%,流动性比例52.53%,均高于监管要求。
   3.支农支小成效明显。全年发放涉农贷款8078户,金额21.17亿元,占发放各项贷款的58.51%;发放农户小额贷款贴息9912笔,金额2687.22万元,脱贫人口贴息892笔,金额81.03万元;涉农贷款余额33.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15亿元,增速14.12%,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2.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亿元,增速12.15%,实现持续增长并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全年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16.71亿元,占发放各项贷款总额的52%;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5亿元,增速14.6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户数1739户,比上年末增加91户,实现两增。普惠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0.6亿元,不良率为5.26%,小于各项贷款不良率加3个百分点;加权平均贷款利率7.12%,低于上年末贷款利率,完成两控。
   (二)全力完成社保卡主要任务,推进移动金融业务发展
   1.社保卡业务。累计发卡58.54万张,完成省联社累计发卡任务57.86万张的101.18%,其中全年累计新增发卡2.53万张,完成省联社新增发卡任务1.85万张的137.01%;已激活社保卡48.88万张(包含未激活社保卡关联存折激活户数),激活率87.1%,完成目标任务85%的102.47%;电子社保卡签发12.37万张,签发率37.86%,完成目标任务35%的108.17%;第三代社保卡换发30.84万张,占比52.68%,完成目标任务50%的105.36%;社保卡日均存款39.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63亿元,增幅23.81%,完成社保卡日均存款较上年末增长10%任务的238.1%;累计布放一卡通自助智能机29台,已全部上线使用,完成目标任务16台的181.25%;社保卡留存资金44.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33亿元,占储蓄存款增量的59.37%。
   2.移动金融业务。手机银行新增客户3.28万户,完成目标任务2.52万户的130%,年动账率为52.19%,完成目标任务42%的128%;新增手机号支付18771户,完成目标任务8296户的226;柜面存折业务分流量45.39%,完成目标任务32.74%的139%;新增有效商户828户,企业对账电子替代率65.67%,代发电子替代率51.46%;信用卡新增发卡2007张,新增用信4660.40万元。
   (三)强化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完善内控管理机制
   1.抓不良清收。一是分门别类,先易后难。按照难易程度将不良贷款分为容易收回的、通过努力可能收回的、收回难度很大的三种类型,对于容易收回的,采取一户一策,应收尽收;对于通过努力可能收回的,加大力度,重点清收;对于收回难度很大的,做好债权保护,采取依法清收,督促借款人分阶段还款和通过处置财产、抵押物还款。二是成立专班,重点清收。本行制定《万宁农商银行清收专班考核暂行方案》,成立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督导员制度改革,下设三个清收专班,进一步完善清收专班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并将表内表外的不良贷款分为万城、南部、北部等三个片区,由清收专班按片区进行督办。清收专班工资由管户考核工资、计件考核工资组成,确保不良贷款“户户有人管、笔笔有人收”,充分激发清收专班工作积极性。全年收回不良贷款本息合计9515.64万元,其中本金8558.70万元,利息956.94万元,完成任务5073万元的188%;不良率为3.26%,完成不良率控制在3.38%以下的任务;总清收处置额(监管口径)为1.68亿元,处置率135%,完成处置率大于或等于100%的任务。
   2.抓案件风险。一是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自查工作,围绕“合规管理建设年”十大要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挖业务问题背后的内控合规缺陷及风险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屡查屡犯发现问题进行严肃问责。2021年自查发现问题共计2个,均为信贷管理方面,户数26户,业务笔数26笔,涉及金额853万元。二是开展案件集中清理专项行动,重点清理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应报未报案件和已报未结案件,问责1006人次,其中经济处罚649人次,罚款金额12.42万元;警告1人次,违规积分357人次。通过此次全覆盖性案件清理排查工作,未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重大违规违法现象以及犯罪行为。三是开展强化账户风险防控活动。联合万宁市公安局、人社局、社保中心等部门发布反电信诈骗公告,建立灰名单制度,实行开户承诺制度,通过大数据分析排查,先后开展可疑账户排查13.24万户,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侧面打听、分析流水等方式了解客户可疑情况,已针对1638个可疑账户采取限制非柜面交易,有效切断客户网络交易渠道,维护本行存款人及社会公众的资金安全。
   3.抓制度建设。2021年本行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内部审计章程、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党委会议事规则、授信审批委员会工作规则、财审会工作规则、机关费用管理办法、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培训学习制度、公文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业务发展、员工素质提升、规范内控提供制度保障和权力约束机制。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一)主要指标
   2022年,争取各项存款净增14亿元以上,各项贷款净投放10亿元以上,不良率控制在2.98%以下,净利润达到1亿元以上,确保全面完成省联社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各项业务发展
   (1)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人才强行引擎。一是鼓励员工提升综合素质。全面落实培训学习制度,针对员工知识结构和从业经历特点,利用每周固定培训学习日,重点做好业务与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专业素质。二是重视榜样引领作用。各党支部精心选配一名党性强、作风好、业务精的“导师”,对本支部的青年员工,在工作上、生活上都手把手地教、心贴心地带,既教业务又教做人,既带作风又提高党性认识,为人才队伍建设注入新鲜活力。三是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岗位建功争做标兵”“两先一优”等活动,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树立党员先锋形象,激发党员责任感与使命感。重点培育一批,具备工作韧劲、热情上进的业务能手与技能标兵。通过不同岗位的轮岗体验,让青年员工特别是年轻党员得到更多的锻炼,认识到自己的差距,查漏补缺,尽快成长成才。
   (2)强化思想建设,打造廉洁护行引擎。一是积极推进“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银行业市场乱象”“合规制度建设年”等专项治理活动,认真落实人民银行自查要求,组织反洗钱、反电信诈骗业务培训;二是积极推进日常稽核、专项审计及离任审计工作,推动全行业务稳健运营;三是加强员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惩治腐败和“四风”问题,积极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洁银行。四是将作风整顿和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常态化,持续进行开展作风整顿工作。
   2.存款补短板,调结构,加快中间业务发展
   (1)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公司类存款营销力度。一是将存款考核工资按网点考核,通过提高活期存款考核工资含量,降低定期存款考核工资含量方式,引导员工营销低成本活期存款和对公存款。二是将万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未来五年发展重点项目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2年支持的重点产业进行分解,探索跨部门、跨网点成立综合营销团队方式,行领导带队,为重点项目提供包括存款、贷款和中间业务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
   (2)修渠引存,扩宽对公存款来源。一是继续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开立工作。二是关注民生项目,以聚合码收单等业务为抓手,大力拓展对公存款。
   3.坚守定位,优化服务,扎实做好信贷投放工作
   (1)坚守三农定位,抓主责主业。一是扎实开展农户评级授信。按照省联社“985”部署,以信用村、信用镇建设为依托,大力推广“整村授信”模式。客户经理加强与村支两委的沟通联系,逐户上门采集信息、宣传政策,逐日登记工作日志,建立较为完善的客户经济档案和客户信息库。二是完善信贷营销网。支行与辖内各行政村村委会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定期组织辖内有经营和消费需求的农户召开座谈会,对在外创业、务工人员利用传统节假日返乡高峰召开座谈会,然后集中对这些客户进行走访、营销,精准获客。同时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摸清辖内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的底数,开展扫街扫铺和园区企业走访,大力营销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贷款。三是加大小额贷款营销。对辖内公职人员、有项目的个体户,摸清其生产经营状况和信贷资金需求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营销1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做到快速对接、及时授信、有需即贷。
   (2)转变工作作风,优化信贷服务。一是实行承诺服务,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答复时限从速办理,缩短客户等待时间,以优质服务换取客户的诚信度,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二是做好尽职免责,化解畏难情绪。在开展贷款责任追究时既要责任分明,又要区别对待,对以前年度发放的贷款形成不良的,鼓励现任客户经理敢于担当,主动承担管理责任。对客户经理尽职发放与管理,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贷款形成不良的,做到尽职免责,消除客户经理思想顾虑,提高其放贷积极性。三是优化信贷流程。充分利用审批流程快、机制灵活的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坚持简化信贷流程,精简贷款资料,缩短信贷审批发放时间,严格做到限时服务,减少客户办贷时间成本。四是实行末位淘汰机制,对工作能力弱、风控意识差、考核业绩低的客户经理实行末位淘汰。
   (3)严控信贷风险,廉洁阳光办贷。一是尽职做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经理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客户经理风险判断能力。对借款人的资信、生产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认真分析担保人担保资格,做到情况真实、数字准确、责任明确。二是加强贷中审查。配强配精授信审批和授信审批委员会人员,提高审查人员风险判断能力,超过500万贷款,一律组织审批人员现场勘查。三是加强贷后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贷款进行贷后检查,监督贷款的用途,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掌握贷款使用情况,一旦发现风险苗头,应立即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四是抓好信贷质量“生命线”管理工程。积极引导客户经理把信贷资金看成自己的钱,倡导廉洁办贷、阳光办贷,坚决杜绝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吃拿卡要”和发放借名、冒名贷款的违规现象。对于群众举报属实的,坚决按照有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
   4.抓业务、制度创新,不断优化网点布局
   (1)继续加大业务创新力度。一是根据万宁市四个百亿级产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和乡镇产业特点,充分调研市场,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做到一镇一品。二是针对不同的行业和企业,以其差异化信贷需求为切入点,及时创新出适销对路的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满足小微企业生产资金需求。三是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广泛展开市场调查,开发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信贷品种,根据贷款消费者个人的具体情况安排贷款和偿还方式。四是积极创新存货、仓单质押和应收账款抵押贷款,并通过加强对贷款对象的信用分析和要求充足的贷款抵质押担保来增强风险的控制。
   (2)继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一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继续完善客户经理和清收专班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制度,制定业务条线激励方案,并根据考核方案执行过程中员工的反馈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制定团队业务营销考核方案。根据万宁市五年规划目标,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按业主单位、产业、行业、地区等要素进行分类,组建存款、贷款、中间业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团队进行营销,鼓励员工根据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参团,并对营销团队合理配置费用和奖励。
   (3)继续优化网点布局,创新社区银行。经监管部门批准,本行于2022年1月1日撤并东星支行和侨兴支行两家营业网点,撤并后营业网点为29家,其中城区7家、农区22家。目前,本行还存在部分地区营业网点位置过于密集、业务量较小和资源浪费等情况,针对营业网点布局不合理情况:一是合并同质化服务、网点相邻、业务量小的龙东支行、合山支行;二是在槟榔城、日月湾、石梅湾、神州半岛、奥特莱斯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布局、本行金融服务覆盖不到的重点园区设立社区银行。
第四章 各类风险管理情况
   一、风险管理架构
   本行经营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日常制订的多项风险管理政策,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要求,基本体现对侧重控制类型风险的监测与控制,并突出了本行自身经营的特点,是指导本行开展风险管理的纲领。
   本行董事会负责审批决策全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根据自身现状和所处经营环境,本行确定了风险管理模式,逐步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已建立了包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审议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报告等。
   2021年本行审计稽核部切实履行全面审计工作职责,根据行领导的工作部署,除开展其他阶段性工作外,结合辖内实际情况,先后对辖内31家营业网点进行5次常规稽核,12次序时稽核、25次专项稽核,共42次以上的稽核检查,多次的全面序时检查和全方位的时时跟踪检查,稽核面达100%。在进行序时检查的同时,根据行领导的要求及业务发展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项专项稽核,实现了本行全年无重大违法事项、事故、案件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本行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风险管理分析
   2021年,本行各项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继续快速、协调发展,贷款拨备充足,操作风险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确保在对外支付、对内清算的前提下,实现全行资金的平稳运行,确保市场风险在本行控制范围内,各项监管指标均保持在监管要求的范围内。
   (一)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担保类贷款百分比远高于信用类贷款,利于信用风险防控,针对信用风险的长期性、破坏性、控制的艰巨性等特点,本行防控重点主要在风险测量,充分利用风险定价、契约、信用保险及衍生工具、多元化等手段进行风险防控。本行资产管理状况良好,严格遵循对称原则、资产分散原则、信用保证原则,时刻关注抵押物质量,并按时进行诉讼时效保全,降低信用风险所引发的风险。截止2021年末,本行不良率为3.26%,比监管要求不高于5%少1.74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达198.66%,超出监管标准150%的48.66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19.27%;拨贷比6.47%,比年初减少1.22个百分点,比监管应达到2.5%的要求高3.97个百分点。
   (二)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在本行主要表现为利率风险,通过存款利率以及贷款利率的波动来影响银行经营活动。针对市场风险,本行主要风险管理方式为提高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在全行的防御作用与地位,充分实现高效、快速、准确的风险防控和识别的防控目标,提高市场风险防范理念,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建设。2021年,由于本行存款利率优势,定期存款占储蓄存款比例过半,存款稳定性相对较高,但资金成本偏高,另外在经济下行环境以及受我省房地产限购政策影响,连带着房地产上下游企业整体经济环境较差,按揭贷款、房地产开发建设相关项目贷款投放率下降,影响本行利润收入水平。
   (三)声誉风险
   为提高的声誉风险的管理质量,本行着重建立强大的、动态的声誉风险管理系统,加强内部控制,做好案防、普法工作,强化声誉风险管理培训等。坚持以预防为主,时刻关注声誉风险的变化趋势。继续加大风险防控体系覆盖范围、针对新兴业务、新兴产品制定的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的完善力度,提高此类业务的风险预见、掌控难度的能力,对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及时、高效的进行识别、监测、跟踪、防御。
   (四)流动性风险
   本行重点提高流动性,关注存贷款质量,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保证合理的“存贷比”、“流动性比例”,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预测范围内。截止2021年末,本行流动性资产32.74亿元,流动性负债62.32亿元,流动性比例为52.53%,比年初增加13.06个百分点,比监管要求的比例25%高出27.53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59.38%,核心负债比例78.53%;存贷比57.91%,比年初增加0.34个百分点。
   (五)操作风险
   本行实行内控现场监督和远程授权监督分级管控风险机制,并配以稽核审计系统操作风险监测机制,合力控制操作风险。关注操作风险已成为本行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不断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落实操作风险管理责任制,完善“三会制度”,通过权力制衡,抑制“内部人”控制“道德风险”的发生。同时,按照”机构扁平化、业务垂直化“的要求,推进管理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从根本上解决操作风险的控制问题。
第五章 公司治理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
   本行总股本30030万股,其中法人股24013.3349万股,持股比例79.96%;自然人股6016.6651万股,持股比例20.04%。最大股东为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6396%,无实际控制人。
   二、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的股权发生变化。
   三、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召开会议3次,审议通过13项议案。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地点 出席情况 议题 表决情况
1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5月31日 万宁农商银行 共62名股东出席,所持表决权2.3785亿股。 1.《关于赵幼华同志不再担任万宁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陈斌同志为万宁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两项议案,表决结果:
1.同意 2.3785 亿股,占出席股东的 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的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的 0 %。
2.同意 2.3785 亿股,占出席股东的 100 %,反对  0股,占出席股东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的 0 %。
2 2020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6月28日 万宁农商银行 共70 名股东出席,所持表决权2.4106 亿股。 1.《关于万宁农商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万宁农商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万宁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万宁农商银行2020年财务决算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万宁农商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万宁农商银行2020年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修订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3.
 
 
 
 
 
 
1. 
审议通过七项议案,表决结果:
1.同意2.4106亿股,占出席股东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的 0 %。
2.同意2.4106亿股,占出席股东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的 0 %。
3.同意2.4106亿股,占出席股东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的 0 %。
4.同意2.4106亿股,占出席股东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的 0 %。
5.同意1.6626亿股,占出席股东的68.97%,反对   7480股,占出席股东的31.03%;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的 0 %。
6.同意2.4106亿股,占出席股东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的 0 %。
7.同意2.4106亿股,占出席股东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的 0 %。
3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12月15日 万宁农商银行 共72名股东出席,所持表决权2.3333亿股 1.《关于刘阳君同志不再担任万宁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纪新辉同志为万宁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议案》。
 
审议通过四项议案,表决结果:
1.同意2.3330亿股,占出席股东的99.99%,反对0    股,占出席股东的0 %;弃权0.0003亿股,占出席股东的0.01 %。
2.同意2.3328亿股,占出席股东的99.98%,反对 0股,占出席股东的0 %;弃权0.0005亿股,占出席股东0.02%。
3.同意2.3328亿股,占出席股东99.98%,反对  0.0002亿股,占出席股东的0.01%;弃权0.0003亿股,占出席股东的0.01%。
4.同意2.3330亿股,占出席股东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的0 %;弃权0.0003亿股,占出席股东的0.01%。
 
 
   四、董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董事长、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提名,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
   4.制定本行发展战略方案;
   5.决定董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
   6.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行长助理、稽核监察部、法律合规部、计划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7.制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8.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并对本行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
   9.检查公司高级管理层人员的履职情况;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工作;
   10.制订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1.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2.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13.审议批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议案;
   14.拟订本行的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15.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6.制订本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修订案;制订本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修订案;
   17.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18.审议批准本行合规风险政策和合规风险管理报告,对本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作出评价;定期评估和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审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
   19.审议批准金额不超过本行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的重大对外股权投资、重大资产处置与购买、资产抵押、重大收购、重大关联交易、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及本行财务费用的列支,由董事会委托董事长授权行长按照年度预算核准的项目和额度执行;日常经营活动和信贷、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投资、信贷资产转让、不良资产处置等各项业务,由董事会委托董事长授权行长批准;
   20.承担本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最终责任,确定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审定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并监督实施资本规划;
   21.监督绿色信贷战略的实施及达标;
   22.制定本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
   23.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公司治理;
   24.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25.建立商业银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
   26.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2021年本行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共有7名,其中建三江农商银行尚未提名新的董事人选,实际有效履职董事共有6名。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10次,其中现场会议6次,非现场会议4次。全年董事会审议通过75项议案,其中审议公司战略决策及经营发展报告类议案17项,审议公司人事任免类议案6项,审议公司财务类议案7项,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案防合规类议案15项,审议公司基本制度修订类议案10项,审议关联交易、股权管理等议案9项,审议其他类议案11项。
   (三)董事简历
   2021年有效履职董事会成员:陈斌、钱光武、刘阳君、蔡琦、冯驹、陈池波,其中:陈斌为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钱光武为董事兼行长,陈池波为独立董事。6位有效履职董事的简历如下:
   1.陈斌,男,1971年2月生,汉族,湖北省蕲春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位,高级会计师。
   2.钱光武,男,1974年10月生,汉族,海南屯昌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刘阳君,男,1968年5月出生,汉族,海南澄迈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政工师。
   4.蔡琦,男,1962年5月出生,汉族,海南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5.冯驹,男,1961年3月出生,汉族,海南万宁人,高中学历。
   6.陈池波,男,1961年3月生,湖北监利县人,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陈池波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本行及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责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六、监事会职责、人员及其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职责
   1.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职情况;
   2.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有关人员报告;
   3.根据需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4.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5.列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认为必要时,可指派监事列席本行高级管理层会议;
   6.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
   7.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本行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
   8.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9.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10.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11.制订监事会会议议事规则的修订案,制订、修改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12.对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13.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4.发现本行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事务所等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本行承担;
   15.定期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沟通本行情况;
   16.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2021年本行监事会成员共有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股权监事1名,外部监事1名。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5次,其中现场会议4次,非现场会议1次。全年监事会审议通过24项议案,其中审议经营发展报告类议案3项,审计报告类议案4项,财务类议案2项,风险管理、案防合规类议案3项,制度议案2项,关联交易类议案6项,其他类议案4项。
   七、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本行外部监事黄名光积极出席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认真审议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定期检查董事会和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积极维护本行及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责履行了外部监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外部监事的作用。
   八、高级管理层构成、职责及人员简历
   本行高级管理层共有人员6名。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1名,行长助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法律合规部总经理1名,计划财务部总经理1名。
   (一)高级管理层职责
   1.主持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向董事会提交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本行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本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决定本行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8.授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活动;
   9.决定除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以外的本行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事项;
   10.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11.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报告;
   12.决定单笔不超过本行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百分之一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事项且当年累计总额不超过本行净资产百分之五;
   13.审批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并向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
   14.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本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行长、行长助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行长工作,在行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董事会指定副行长、行长助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为行使职权。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为:行长钱光武,副行长李忠浩,行长助理郑全瑜,董事会秘书潘冠冠,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曹秋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郑鹏。高级管理层成员的简历如下:
   1.行长:钱光武,男,1974年10月生,汉族,海南屯昌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7年7月参加工作。
   2.副行长:李忠浩,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河南宁陵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2008年8月参加工作。
   3.行长助理:郑全瑜,男,汉族,海南省万宁市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6月出生,2009年8月参加工作。
   4.董事会秘书:潘冠冠,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海南省万宁市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9年7月参加工作。
   5.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曹秋昌,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海南省万宁人,专科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6月参加工作。
   6.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郑鹏,男,汉族,1990年12月出生,海南省万宁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8月参加工作。
  
九、2021年本行薪酬制度及董监高薪酬情况
   (一)薪酬制度
   2021年,本行制定及修订完善了《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岗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海南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年薪管理办法》等薪酬制度。
   (二)董监高薪酬情况
   1.2021年度董事领取税后报酬共138.84万元;2021年度监事领取的总报酬共计50.8万元;2021年度高管领取的总报酬共计149.25万元;2021年董事、监事、高管延期支付薪酬金额共计112.12万元。
   2.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绩效年薪50%当年兑付,剩余50%延期5年等额支付;监事长、纪委书记、副行长绩效年薪50%当年兑付,剩余50%延期3年等额支付;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60%当年兑付,剩余40%延期3年等额支付。
  
十、本行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架构。截止2021年末,设有职能部门18个,营业网点31家。
  
十一、公司治理整体评价
   本行构建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完备的议事规则,法人治理的决策、执行、治理、监督和约束激励机制基本建立,但机构发展战略受到省联社制约,自主性和独立性不强。董事会仍需提升对全行经营发展活动的控制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培训强化高管人员业务素质综合能力,提高识别及管理风险的能力,深化工作计划执行效果;监事会的监督作用需进一步强化,长、中、短期相结合的法人激励机制需要不断优化。
  
十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全文
   详见附件。https://www.hainanbank.com.cn/uploadfile/2022/0429/20220429034951598.pdf
第六章 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1年,本行在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和悉心指导下,不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营造消费者保护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强化措施落实,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现将本行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助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1.制度建设及开展情况。2021年制定了《万宁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版)》、《万宁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版)》、《万宁农商银行助老适老金融服务工作方案》等制度,对“惠商贷”、“槟榔贷”贷款产品进行了审查,不断修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内部控制体系等基础性机制。
   2.组织建设情况。2021年,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关于万宁农商银行2021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估工作的整改报告的议案》,并召开了四期董事会消保委员会会议。

   (二)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日常宣传教育。本行辖内31个网点均设立了“公众教育区”,摆放宣传折页等资料供客户阅览,大堂经理作为厅堂金融知识宣传员主动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客户办理业务的等待间歇,将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普及贯穿进厅堂服务中。
   2.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本行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 守住‘钱袋子’”“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共17次线下宣传活动,设计1个《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和1个《存款保险》宣传小视频在网点营业大厅进行播放,排演一个非法买卖银行卡的场景剧获得了海南农信2021年员工业务技能网络挑战赛暨“绝活”展示活动一等奖;组织人员参加市人行、公安局等单位组织的宣传活动共2次;联合市人行等单位共同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公益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1次;到万二中心学校及龙滚治坡小学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宣讲活动2次。共组织2500余人次参加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惠及群众3万余人,发放7万余份宣传物品。
   3.内部培训教育。2021年,共举办了2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培训,参培人数共166人次;本行相关部门共举办了83期业务培训,参培人数共3961人次,增强了业务人员的操作水平、业务能力和识别风险的能力。

   (三)公开诚信,加强保障金融消费者基本权益

   1.信息披露。本行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前置渗透到各项具体业务中,向金融消费者全面、完整提供有关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制定了规范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格式,对复杂产品、关键条款或者交易条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2021年在省联社官网披露年度报告、金融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更换董事长的信息披露报告。
   2.风险提示。客户自主选择金融产品,努力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新业务的推广中特别强调客户风险提示工作,践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职责。

   (四)加强投诉管理,重视投诉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分析

   本行按照“统一管理、首问负责、对口处理、限时回复、责任追究”原则妥善处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保证客户服务诉求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响应和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本行办公室为投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各网点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21年,本行共接到50笔投诉,其中:人民银行转投诉1笔,银保监转投诉1笔,96588转投诉48笔,以上投诉已全部办结,其中合山支行、红卫支行因服务态度好,客户对此非常满意,并提出了表扬。

   (五)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机构内部经营绩效考核

   本行《2021年度业务经营目标及考核办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合规类进行考核,以及在社会责任类指标将公众金融教育宣传和示范网点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员工薪酬、评优评先、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年度重要事项
   一、最大十名股东名称
   截止2021年末,本行股东合计189名,总股本3003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分为法人股和自然人股。股东必须符合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
   截止2021年末,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金额
(万股)
持股比例
1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7699.5823 25.63963%
2 黑龙江建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7480 24.90842%
3 海南祥鑫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3740 12.45421%
4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1459.7413 4.860943%
5 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1459.7413 4.860943%
6 广西南宁大坤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751.4427 2.502307%
7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716.4531 2.385791%
8 冯驹 自然人股东 600.6 2%
9 王明君 自然人股东 600.6 2%
10 刘军 自然人股东 550 1.831502%
 
   二、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2021年,本行未增加注册资本。
   三、股权质押情况
   截止2021年末,本行股东股权质押率为16.82%。本行主要股东股权质押率均未超过50%。为确保股东股权质押真实、合法、有效,严格控制股权质押风险,本行将不断加强股权管理工作。
   四、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一)海南祥鑫实业有限公司,该股东关联方11位,主要包括琼海祥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祥鑫实业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海南祥鑫置业有限公司等。
   (二)钱光武,该股东关联方41位,主要黄花、钱培香等。
   (三)冯驹,该股东关联方2位,主要为ZHONG HELEN HAIYAN、FENG LILIAN。
   (四)黄学文,该股东关联方7位,许云景、黄振武等。
   (五)王明君,该股东关联方6位,主要为海南梦想休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王晓艳等。
   (六)黄名光,该股东关联方10位,主要为王菊梅、黄由亮等。
   五、信贷业务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截止 2021年末,本行关联交易存量笔数共有90笔,合同金额12224万元,余额10381.57万元,全部为贷款业务。截止2021年末,本行对单一主体最高授信比例为6.09%,对单一主体及其关联方最高授信比例为6.09%,关联交易总授信比例为9.86%,均满足监管要求。
   (二)授信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存量情况。截止2021年末,本行存量法人关联交易2笔,余额6400万元。存量自然人关联交易88笔,余额3981.57万元。存量法人关联交易占授信关联交易总余额的61.65%,存量贷款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贷款余额(万元)
1 海南祥鑫实业有限公司 4401
2 海南祥鑫实业有限公司 1999
 
   本行以合规发展为导向,专业、独立地运作,针对关联交易事项就“风险可控、交易公允、合法合规”三原则进行严格审核,保证关联交易事项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商业原则进行。
   六、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截止2021年末,本行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本行职务 类别 提名股东
1 刘阳君 董事 股权董事 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蔡琦 董事 股权董事 海南祥鑫实业有限公司
3 冯驹 董事 股权董事 冯驹
4 王明君 监事 股权监事 王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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