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关键词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 首页 > 社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

  经银保监会批准,海南农信社将组建为海南农商银行,根据银保监会农商银行组建工作指引(银监合〔2004〕61号、银监农金〔2017〕34号)要求,为保障个人贷款客户、对公存贷款客户及股东客户的权益,提醒您在2023年06月20日前,对您的贷款存款信息要素进行确认,现对屯昌农商银行询证函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对象及时限

  1.办理对象

  截止2023年3月31日,屯昌农商银行未结清的个人贷款客户、对公贷款客户、股东客户。

  2. 办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

  二、办理渠道

  1.个人贷款客户

  海南农信手机银行,

  海南农信微信小程序,

  线下贷款经办网点或就近网点办理。

  2. 对公存贷款客户、股东客户

  线下开户网点办理、详情咨询工作人员并请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三、详细操作流程

  1.海南农信手机银行

重要公告!屯昌农商银行询证函业务公告

  2.海南农信微信小程序

重要公告!屯昌农商银行询证函业务公告

  3.线下网点

  详情可咨询工作人员并请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感谢您的配合理解,祝您生活愉快!有疑问可致电24小时客服热线96588。

上一篇 :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流水分析工具项目磋商公告

下一篇 :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电子交易监控系统与数字银行交易风险监控功能拓展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