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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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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关于重大事项披露的规定,若银行保险机构当年董事会累计变更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应当披露相关信息。

  由于组织人事调整原因,本行本年度董事会累计变更已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均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核准。现按照监管要求,将本行董事会成员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陈金林同志不再担任本行职工董事,万家顺同志担任本行职工董事;

  二、陈武达同志不再担任本行职工董事,陈嘉怡同志担任本行职工董事。

  特此公告。

  海南屯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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