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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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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年版)》等规定,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海口农商行信用卡中心资产采购项目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询价。请按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书。
   一、询价单位: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询价项目名称:海口农商行信用卡中心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三、询价文件编号:海银采购【2021】年【06】号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资质和生产、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需产品及所要求的售后服务。
  (二)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三)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四)2018年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五、报价人须知:
   (一)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4月13日17:00;
   (二)本次询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转包等。
   (三)报名方式:报价人应在2021年04月13日17:00;前登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www.hainanbank.com.cn)下载和填写报名表,并到询价人处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在报名时,报价人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询价人要求的资质证明等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一般纳税人报价人还需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询价人才向其发放报价文件。
   (四)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17:00。
   (五)报价资料接收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37号海银大厦。
   (六)报价文件递交:报价人将报价文件以密封包装形式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之前在上述地点现场当面递交。
   (七)报价文件的构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一般纳税人报价人还需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表、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明、报价人基本情况及服务承诺等。
   (八)报价人报价文件应以书册方式装订,一律不接受订书机、拉杆文件或其他可拆卸形式的装订并以文件袋密封(密封处盖公章)。
   (九)询价产品有关种类、采购量、产品参数等具体要求详见报价单。
   (十)其他事项:有意参加的报价者,请在领取询价文件后认真阅读所有内容,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者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该报价自始无效。
   (十一)付款方式:本次采购的物资单独签订合同,入场安装结束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报价人提供内容完整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经询价单位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十二)联系方式: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7号,邮编:570125。
      询价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5595968953    
      王女士         电话:15079152889
附件:报名表https://www.hainanbank.com.cn/uploadfile/2021/0409/20210409031540218.doc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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