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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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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年版)》等规定,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公开询价方式确定营业部网点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合作单位。欢迎符合询价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询价。请按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一、询价单位: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询价项目名称:网点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询价文件编号:海银采购【2019】年【21】号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
    (三)投标人在招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内不存在经营异常(或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日期不晚于招标报名截止日)、没有失信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没有受到其他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行政处罚(须提供无前述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四)案例要求:
    1.案例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安装上线的
    2.案例个数:至少3个
    3.案例范围:网点智能化设备采购
    案例提供内容:合同复印件的首页、采购产品内容/配置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案例。
    (五)资质证书  
    1.高新技术企业
    2.ISO 9001认证
    3.ISO 14001认证
    4.ISO 27001认证
    5.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五、报价人须知:
   (一)报价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8日17:00;
   (二)本次询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转包等。
   (三)报价方式:报价人将报价文件以密封包装形式在规定的询价时间正式开始之前在询价地点现场当面递交。
   (四)报价文件的构成:报价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一般纳税人报价人还需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如有)、授权委托书(如报价单签字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明、报价人基本情况及服务承诺等。
   (五)报价人报价文件应以书册方式装订,一律不接受订书机、拉杆文件或其他可拆卸形式的装订。
   (六)询价产品有关功能、配置等具体要求见附件《网点智能化设备需求》。
   (七)其他事项:报价者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该报价自始无效。
   (八)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报价人提供给询价单位相应发票经询价单位审核无误后支付设备款70%,剩余3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三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算,无质量问题,每年支付项目款10%。
    (九)联系方式: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7号,邮编:570125。
    询价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8907681979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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