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商银行关于防弹衣、防弹头盔购置项目的询价公告

2019-08-30 18:15:38 来源:海口农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年版)》等规定,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公开询价方式确定防弹衣和防弹头盔购置项目合作单位。欢迎符合询价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询价。请按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一、询价单位: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询价项目名称:海口农商银行2019年网点防弹衣、防弹头盔购置项目
    (一)数量:防弹衣65件;防弹头盔65顶。
    (二)标准:防弹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41-2010《警用防弹衣》标准,防护等级3级(含)以上;防弹头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标准,防护等级2级(含)以上。
   三、询价文件编号:海银采购【2019】年【36】号[填写完整]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
  (三)具备生产或销售安保器材、报警器材资质。
  (四)无商业贿赂、涉税、信用等不良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价人在询价单位开立账户(含法人个人账户)且资金实力雄厚的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五、报价人须知:
    (一)报价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6日17:00;
[根据招投标法,建议如时间充裕设定日期最短不得少于20日,否则参照我行采购管理办法公告不少于5日]   (二)本次询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转包等。
    (三)报价方式:报价人应在2019年9月6日17:00[同上]前联系询价人领取“需求单”及格式报价表,并以密封包装形式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递交到询价人处。
  (四)报价文件的构成:报价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一般纳税人报价人还需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如有)、授权委托书(如报价单签字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单、资质证明、报价人基本情况及服务承诺(如有)、产品规格型号、产品性能和指标参数等。
  (五)报价人报价文件应以书册方式装订,一律不接受订书机、拉杆文件或其他可拆卸形式的装订。
  (六)询价产品有关具体标准等见“需求单”[本次送审材料中未见需求单]。
  (七)其他事项:报价者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该报价自始无效。
  (八)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报价人提供给询价单位相应发票经询价单位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请注意核实付款时间和付款金额是否无误]。
   (九)联系地址及方式: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37号海银大厦。
    询价联系人:符女士  电话:18976099690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9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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