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商银行电子交易监控平台功能扩展项目招标公告

2018-09-12 16:24:00 来源:海口农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电子交易监控平台功能扩展项目合作厂家。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投标。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一、招标单位: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性质、数量: 电子交易监控平台功能扩展项目,公开招标,若干项(详见项目需求)
    三、招标文件编号: 海银招标【2018】年【46】号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万元(含)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投标和履行合同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应提供原厂商授权证明(原件)和售后服务证明(原件)。
(三)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工、农、中、建、交、邮储、农信社、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至少是省级金融机构)电子银行交易监控系统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技术和设备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次招标工程内容。
(五)投标人近3年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且行业中没有不良纪录(须提供无前述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17:00。
   (二)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等。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应在2018年9月21日17:00前登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www.hainanbank.com.cn)下载和填写报名表,传真至0898-65200578,并到招标人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在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等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一般纳税人投标人还需提交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招标人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向其发放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密封包装形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正式开始之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当面递交。
   (七)投标保证金:开标的两个工作日前,投标人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参与投标报名,无资格参与开标。
   (八)投标人一般情况应以书册方式装订投标文件,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订书机、拉杆文件或其他可拆卸形式装订的投标文件。
   (九)招标产品有关技术、业务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事项: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特别是要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同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该投标自始无效。
   (十一)本招标公告在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上均有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37号,邮编:570000。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322091100 传真:65200578       
    电子邮箱:zhengdezhi@hainanbank.com.cn     
                           
 
 
          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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